司機無車牌 車主有刑責
[2017.07.10] 發表
【明報專訊】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車主在借出車輛予他人使用時,在法律上有責任確保該人持有效駕駛執照,「簡單來說,車主借車前最好望一望,檢查一下對方的車牌是否有效」。
可囚3個月
陸偉雄指出,如車主明知對方並非合法的道路使用者仍借出車輛,又或對已被停牌的朋友使用其車的行為「隻眼開隻眼閉」,有可能被視為「沒有採取合理努力阻止無牌駕駛」,車主可能已干犯「容許他人無牌駕駛」及「容許他人無第三者保險駕駛」,須負上刑責。即使車輛被偷去作案,若車主在案發前未有及時報警,仍有可能要負上刑責。
根據法例,「容許他人無牌駕駛」首次定罪,可罰款5000元及囚3個月,而「容許他人無第三者保險駕駛」一經定罪,可罰1萬元及囚12個月。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紀念香港回歸二十周年法律研討會」昨日在深圳舉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提到部分港人在回歸後,對憲制下新的規定、中央與特區關係...
詳情
工廠區綠洲 房署「工廈公屋」獲獎 華廈h善用天台綠化 減音露台抗鐵路噪音
【明報專訊】房屋署年前動用3.3億元將二級歷史建築「柴灣工廠h大廈」改建為公屋華廈h,華廈h入伙近一年,最近獲頒香港建築師學會的兩岸四地建築... 詳情
【明報專訊】柴灣工廠h大廈的文物影響評估報告列出多項該工廈「別具特色的元素」,包括H形設計、庭院、天台煙囪。房屋署承認華廈h單位成本較貴,但...
詳情
【明報專訊】九龍醫院2011年11月發生「紗布封喉」醫療事故,73歲男病人因協助呼吸的氣管造口被封實後死亡,其子王冰蕓2012年向醫委會投訴...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