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納放權建議 反確立權力 港大賦權特首提名名譽學位
【明報專訊】港大校務委員會前日同意由6人工作小組撰寫的報告,除維持特首校監必然制外,也同時推翻早前「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的其他建議,反確立校監權力,包括寫明可提出頒授名譽學位人選;另否決增加校委會透明度的建議。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不滿報告,批評是大學管治的倒退。
校委會於2月底成立由校委施文信領導的6人小組,跟進由約克大學校監Sir Malcolm Grant、哈佛大學柯偉林教授和前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撰寫的「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下稱管治報告)。管治報告建議把特首兼任校監改為榮譽性質,以及其委任7名校委和主席的權力應下放予校委會。校委會其後委任另外一個6人小組跟進,6人小組報告(下稱六人報告)則建議改革原有提名委員會和新增顧問委員會,就校外委員和主席人選向校監提建議(見表),校監(即特首)仍掌最終委任權力。
特首可提名委會建議外人選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港大設名譽學位委員會,就頒授名譽學位事宜向校監提意見。管治報告建議校監的決定權應下放予校委會,但六人報告沒採納,更為現行制度加上細節。六人報告提出,副校監(即名譽學位委員會主席)會諮詢校監,校監「或許可以」(may be able to)提供未被委員會提名的人選;此外,校監亦有充分權力決定是否接納委員會建議人選,但期望校監要考慮委員會決定。
拒絕提升校委會透明度建議
校委會設會議保密制,管治報告建議定期向公眾發放會議紀錄和文件,以提高校委會透明度,惟六人報告拒絕。六人報告解釋,把文件保密能確保委員能暢所欲言討論。
教職員會:推翻管治報告不尊重
張星煒指出,管治報告由3名學術和社會地位崇高的人撰寫,「那3位由李國章和馬斐森找來的,即是十分值得信賴,但又不跟其建議做,非常不尊重」。他認為,為校監提校委和主席人選建議的委員會缺乏代表性,過程亦欠民主,「校監仍是間接操刀」。他認為六人報告讓校監能挑選名譽學位人選,是破壞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他不是學術專業人士,憑什麼決定?」至於校委會透明度,他指港大受公帑資助,應受公眾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