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多倫多警員涉嫌性侵犯女抄牌員的案件,其中一名警員的辯護律師在總結時稱,女事主在案發當晚喝醉,但仍有能力同意進行性行為。 代表其中一名被告Sameer Kara的律師戈爾德(Alan Gold)表示,喝醉時同意,仍是同意。 Kara和Leslie Nyznik、Joshua Cabero同被控在2015年1月在市中心一間酒店,性侵犯一名同分局的女泊車取締員。 根據控罪資料,事主在案發當晚參與警隊派對,多次轉場,期間喝了7至8杯酒精飲料。事主也懷疑被人下藥。 唯一選擇作供的被告Nyznik上周供稱,事主和3名警員在事發當晚是自願性交。 昨日辯方再次試圖透過酒店的閉路電視片段,證明事主有能力同意。片段顯示,雖然事主下的士時稍微跌撞,但她看似能正常走入大廈大堂,期間還跟兩名被告說話。 戈爾德在結案陳詞時,花了大部分篇幅攻擊事主的誠信。例如事主曾供稱她在乘坐的士前往酒店時,感到劇烈頭疼和十分不適;戈爾德指,事主在這情況下仍步出車廂,就完全不合理。 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官曾供稱,因事件過了太久,警方無法取得酒店其他角度的片段,還有其中一間酒吧和從的士至酒店的片段。戈爾德形容這是嚴重證據損失。他說其中一個無法取得片段的角度,就是酒店外的代客泊車亭。事主曾在案發後離開酒店時,跟泊車亭員工說話;戈爾德說,若能取得此片段,便能鞏固任何針對事主行事能力的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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