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破天荒批准以非原址換地方式,令發展商交出高生態值的沙羅洞私人土地,港大地理系副教授、香港鄉郊基金董事吳祖南表示,自此新界的高生態價值私人土地多了一種保育方案。但他認為沙羅洞情G特殊,「恰巧有幅堆填區土地可交換」才能成事,至於其他具高生態的土地,要視乎情G以度身訂做方式保育。 吳祖南分析,沙羅洞保育爭議逾30年,到2012年已傳出政府願意非原址換地,惟情G膠茼h年,他認為今次最大突破在於政治層面,反映政府願意踏出一步,令局面由雙輸變雙贏,希望政府與發展商盡快落實細節,把沙羅洞移交漁護署管理,推行保育措施如復耕活動,令當地恢復昔日蜻蜓天堂的美譽。吳祖南指出,新自然保育政策下,只有沙羅洞成功以換地方式推動保育,其餘高生態價值地點未必適合,認為可因應實際情G以不同方式保育,例如塱原因政府發展新界東北被劃為生態公園,而近年鄉郊基金推動復耕的荔枝窩,因當地仍有原居民,故以城鄉共融的方式保育,例如推行復耕計劃、推廣客家文化。 環團倡設基金保育私地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認為,非原址換地並非理想的保育方式,長遠政府應重新考慮仿效英國設立保育基金,才能令更多高生態價值私人土地得以保育。翻查資料,12個須優先保育地點之中,目前只有鳳園、塱原及米埔以外的后海灣濕地,以管理協議方式推行自然保育計劃,例如透過耕作保育雀鳥和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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