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殘障者消除屏障 料明年上半年立法
(多倫多29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為加拿大第一部殘障者法案諮詢民意﹐確認一些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包括高失業率、不方便殘障者進出的建築﹐以及交通不方便。
聯邦政府在全國各地收集意見﹐經過8個月諮詢期﹐在周一公布諮詢報告。
報告指出﹐民眾希望制訂法律﹐降低殘障者的高失業率﹔減少不方便殘障者進出的建築﹔在全國的航空、鐵路、渡輪與巴士運輸系統消除交通屏障。受訪者還說﹐政府項目與服務、信息與溝通﹐以及採購商品和服務﹐應是重點處理的問題。
報告還說﹐加拿大人強烈支持﹐政府設立獨立機構﹐監督各方有無遵守新法。預計在2018年上半年﹐新法可在國會提出。
體育及殘障者事務部長夸爾特羅(Carla Qualtrough)說﹐這次諮詢給她奠定基礎﹐讓她起草法案。
新法涵蓋聯邦政府管轄的事務﹐例如銀行、電訊、越省交通。
報告估計﹐目前7名加拿大人﹐就有1人有某種殘障﹐預測人口老化﹐數目還會增加。
殘障不只是明顯的病況﹐例如失明、癱瘓﹐還包括精神健康問題、學習障礙﹐間歇發作的疾病﹐好像癲癇、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
新法為日益增多的殘障者消除屏障﹐解釋障礙的定義。
該報告說﹐政府在2016年6月到2017年2月期間徵詢民意﹐6,000人回應﹐90個團體也有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