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視廣播(TVB,0511)昨晚公布,將對證監會上周向該公司回購發出的有條件「清洗豁免」(見下文)提出司法覆核,矛頭直指證監指令有關清洗豁免是否應獲批准,不應交由股東大會投票表決;以及要求回購要在「同股同權」基準下表決作全購豁免的條件,分別有損小股東利益及違反《廣播條例》。
根據香港上市條例,當上市公司的控股權變動,例如一名股東持股量增至30%或以上,必須向公司所有其他股東提出全面收購,如股東不欲多費資金全購,可向證監會申請豁免,亦稱「清洗豁免(Whitewash Wavier)」。以電視廣播今次回購為例,黎瑞剛及其他一致行動人士持股量原來合共約29.9%,因為回購註銷部分股分,令其持股量將在交易後增至最多41%,因此需申請清洗豁免,免除大股東全購。
指證監「用另一把尺」量度
TVB行政總裁李寶安昨表示,「同股不同權」架構在廣播機構由來已久,因《廣播條例》訂明,任何股東會上的議案,非香港居民表決權力需以既定公式調低至49%,法例原意是確保免費電視台由本地人操控。至於「出資少而權力大」的陳國強在Young Lion股東協議中會有較多條款限制,李寶安強調股權轉讓必須重新申請,並經過通訊局批准,協議亦無削弱陳國強現時的權力,而證監要求回購要在「同股同權」下於股東會上表決,是與法例牴觸。代表TVB的法律意見認為,廣播條例凌駕於證監會引用的守則,通訊局茞援镽oting control(投票控制權),指證監是用另一把尺量度通訊局的做事方法。
李寶安亦指出,在向股東發出的回購計劃要約當中,其中一項「不可豁免」的條款為需要在股東會通過批准清洗豁免,而證監抽走此項表決條件的用意令人費解,他認為此舉亦令「小股東的利益不能被充分表達」,指證監一向的作風是盡量將議案交由小股東表決,鮮有違背這項宗旨。
稱披露CMC股東要求不恰當
即使TVB就兩項條件提出的司法覆核勝訴,黎瑞剛旗下CMC背後股權架構仍然不透明,證監仍有權要TVB交代。但李寶安認為證監要求CMC披露股東架構的做法並不恰當,強調現時披露直接大股東Young Lion架構已非常足夠。他說,證監的要求猶如查到「曾祖父level(級數)」,並以持TVB約14%股份的基金股東Silchester為例,證監亦不會要求其披露股東身分,「唔通問聯儲局陽A幾多、股神巴菲特陽A幾多?我無權叫對方咁做」。
「華人文化持20%有何稀奇?」
至於Young Lion(YL)的股權架構及持股,李寶安稱早已披露,在年報顯示YL所持26%股份只有報多而非報少,無需要「勞師動眾」、像「發現新大陸」一樣,反問「華人文化(CMC,表面由黎瑞剛控制)持20%又有什麼稀奇呢?」他又稱,YL股東協議為公開文件,任何人都能夠隨時查閱。他強調通訊局及監管機構已經知道「不具投票權」的股份存在,每一個機構有其做事方法,表示不便評論。
對於Silchester提出以特別股息取代回購計劃,李寶安稱回購本身是希望在盈利呆滯下讓股價有支持,何GTVB未必能單方面撤回回購方案,要待與監管機構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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