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這是「粵港澳大灣區」首度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意味被提升至國家戰略層面,與京津冀、長三角經濟區等同;也是繼香港與內地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後,內地再度向香港提出的經濟合作計劃;同時大灣區還將成為「一帶一路」倡議的延伸。
「灣區」是指由一個海灣或相連若干海灣、港灣、島嶼組成的區域,可衍生出「灣區經濟」的效應,以開放、創新、宜居及國際化為主要特徵。粵港澳大灣區涵蓋香港、澳門及珠三角東西岸9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國家發改委計劃在9月底至10月初完成大灣區發展規劃,港府或在今個月底將意見提交至中央。
實際上,「粵港澳大灣區」概念脫胎於香港科技大學創校校長吳家瑋10多年前提出的「港深灣區」概念,其後廣東一直期望加強粵港或深港合作,不過香港方面反應較為冷淡。至兩三年前,大灣區的構想在粵港澳地區醞釀,而廣東在去年和今年則將建設大灣區寫入工作報告。
另外,去年3月的國家「十三五」規劃「港澳專章」中提到,「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台建設」。同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亦指出,「構建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龍頭,以珠江—西江經濟帶為腹地,帶動中南、西南地區發展,輻射東南亞、南亞的重要經濟支撐帶」,顯示大灣區已由概念進入推動實施階段。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廣東省發改委主任何寧卡表示,大灣區的規劃應該加強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世界級國際航運物流中心,以及多向通道網、海空航空航線網、快速公交網,同時擴大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要素雙向開放與聯通,形成以香港為龍頭,以廣州、深圳、澳門、珠海為依託,以南沙、前海和橫琴為節點的大灣區金融核心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