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中國男子在申請移民加國時涉嫌串謀移民顧問提供虛假信息,遭當局下令離境。他提出上訴,在移民上訴部門(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的聆訊進行前,突因母親急病要回國,未能出席聆訊。上訴部門裁定中止上訴程序。案中事主以必須回中國緊急處理家事為由提出上訴。
在中國從事地產業務的姓侯男子,在2006年12月28日移抵達加國,9日後返回中國,再在2010年6月來加,逗留約3個月再回中國。
他在2011年12月再來加,續領永久居民證(Permanent Resident Card,又稱楓葉卡)或申請加拿大公民資格,原先預計需時兩個月,打算完成申請後回國跟妻子團聚。在未獲批續領永久居民證或取得公民身分期間,他留在加國從事地產業務。
侯在加國向一間名為New Can Consultants的顧問公司支付了10,200加元,代為續領永久居民證或取得公民資格。該公司為他的申請提供虛假證明,包括偽冒的護照的出入境蓋印、就職和居住資料。侯也按顧問建議,在跟移民部人員面談時,提供虛假資料。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在2014年開始調查New Can Consultants,該公司東主在2015年7月被裁定多項與移民及稅務詐騙相關罪名成立。
當局同時調查侯,並將他的個案轉介至移民及難民委員會(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移民處(Immigration Division),進行聆訊。移民處裁定侯串謀提供虛假信息,下令他必須離境。
侯在去年4月底透過律師就離境令提出上訴。到了同年11月16日,移民上訴部門在跟他的律師商討後,排期在今年2月7日進行的口頭聆訊。
移民上訴部門在今年2月3日收到侯的律師寄來緊急通知,以侯必須回中國緊急處理家事為由,要求延期聆訊。該信件附上候的行程表,顯示他在今年1月購買從溫哥華飛赴中國的電子機票。
聆訊在2月7日召開,侯的律師代表出席。雖然代表移民部長的律師沒有表示立場,移民處仍否決侯的延期申請,確定中止上訴程序。侯的律師其後要求重開上訴程序,遭移民部長一方反對。
侯的律師認為,終止上訴違反自然正義(natural justice),因侯沒有機會解釋缺席理由。侯同時提交法定聲明,詳列他在聆訊舉行前一周在中國的行程,並提供文件,證明他的母親今年1月底在中國因心臟疾病入院。
移民上訴部門考慮以上新提交證據,認為有重新開放上訴程序的基礎。上訴部門又認同,侯在處方考慮是否終止上訴前,未獲足夠機會提交證據,是違反自然正義。
在今年3月23日裁定,重開候的上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