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27日加新社電)福士(Volkswagen)車廠汽車廢氣排放醜聞﹐安省法庭裁定一份21億元的和解案。集體訴訟的原告成員﹐可從周五開始提交索賠申請。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巴露芭芭(Justice Edward Belobaba)於周三的裁決書中說﹐參與集體訴訟的105,000人﹐每人可獲得賠款5,100元至8,000元。這些消費者購買或租賃了特定福士或奧迪(Audi)汽車。
這些汽車有兩升柴油引擎﹐涉及福士公司在廢氣排放量測試中做弊的醜聞。
法官裁定﹐消費者還可作出選擇﹕他們可以退回車輛﹐以2015年9月中旬之前的回購價格計算﹐這個期限正是作弊裝置曝光的日子﹔消費者也可保留汽車﹐只需讓它接受政府核准的廢氣排放維修。
本次集體訴訟主要律師、安省倫敦市西斯金茲律師行(Siskinds LLP)合伙人賴特(Charles Wright)說﹕「(本次和解)已盡力回應了處於不同情況、有不同擔憂的人士。」
他說﹐對於喜歡自己汽車的人﹐他們可以保留汽車﹔而對那些希望盡快將車脫手的人﹐也能達到目的。
賴特說﹐損害賠償可包括﹐車主因這場醜聞所花費的開支。例如﹐某人購置了配合福士車輛的車頂架﹐他們若想退掉福士車﹐可用賠償金﹐為新車購買新的車頂架。
賴特說﹐到2018年夏季﹐假如車輛的廢氣排放維修未經核准或落實﹐車主又選擇不退回車輛﹐他們可選擇繼續訴訟。若有足夠多車主提出訴訟﹐法庭可再次作為集體訴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