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旺角龍興中西藥坊(已結業)兩職員向內地女遊客稱兩支雙飛人藥水為60元,結帳時卻游說對方用信用卡付款並收取5萬元,更訛稱「活絡油要3萬一支w呀」,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裁判官昨稱首被告毫無悔意,而次被告雖智力稍遜但仍懂得分辨是非,判二人分別入教導所及勞教中心。 兩被告稱寧願監禁 裁判官早前決定先索取首被告梁家葆(20歲)的教導所報告,及次被告鄧子豪(23歲)的心理和智力評估報告再判刑。辯方昨求情時稱,兩名被告均寧願接受監禁式刑罰,亦不願意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 梁的代表律師稱,梁於本案的參與程度輕微,沒有令事主造成實際損失,希望盡早重投社會,又擔心若被判入教導所將令他失去至少1年半的自由。 鄧的代表律師則稱,鄧的智力比常人低、為人自卑,因擔心失去穩定工作而犯案,行為愚蠢但犯案與其品格不符,強調他已痛定思痛,案發當日亦已賠償,但鄧擔心勞教中心會「好辛苦」,請求裁判官考慮到他的體能問題,不要判處他入勞教中心。 官:首被告無悔意 次被告應懂對錯 裁判官指出,兩被告以共同目的行事,即使次被告負責刷信用卡,但二人罪責沒有分別,又指他們是害群之馬,於案中索價是原價的800多倍,逐步破壞香港得來不易的購物天堂美譽,故法庭須判處阻嚇式刑罰。裁判官引述首被告的教導所報告,稱他毫無悔意,非常需要長時間的訓練,故判處他入教導所及獲釋後接受3年監管;次被告的心理報告則指他智商稍低,但懂分辨對與錯,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指他需要接受短期及有力的處罰,判他入勞教中心及獲釋後接受1年監管。 香港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關建強表示,本案是首次以欺詐罪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作交替控罪檢控的案件,不良的銷售手法等同欺詐,認為本案刑罰具阻嚇力,又稱有不法之徒針對旅客時間緊迫、不熟悉香港銷售手法而犯案,提醒業界不要渾水摸魚。 【案件編號:KCCC4078/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