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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間學院於2014年底成立後,邀請不同學者及團體舉辦各類課程及講座,當中同屬本土研究社成員的陳劍青亦曾講授土地及城市研究等課程。圖為學院早前上堂情G。(陳劍青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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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人員上月底「放蛇」,指香港民間學院在未申請註冊為學校下舉辦課程,屬於無牌辦學,違反《教育條例》,並向學院負責人之一陳劍青發出警告信,表明若再犯將遭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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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教局指無牌辦學 民間學院遭警告

【明報專訊】於2014年底成立、由各民間團體舉辦課程的「香港民間學院」,上月底遭教育局人員放蛇,指學院同一時間向多於8人教授課程而未申請註冊為學校,屬無牌辦學,並發出警告信,表明再犯將遭檢控。學院負責人之一陳劍青稱,學院舉辦的非中小學課程,而是有關各類社會範疇知識,批評《教育條例》定義模糊,令民間舉辦課程易墮法網,學院原定課程現無限期擱置。

明報記者 黃俊鋒

教育局回覆查詢時稱,接獲1宗有關香港民間學院營辦未經註冊學校的投訴,局方按既定程序派員巡查,其間發現有人涉嫌違反《教育條例》,局方已向有關的人發出書面警告。當局稱,過去3年每年平均接獲約380宗有關懷疑未經註冊學校的投訴,共25宗檢控。(見另稿)

據學院facebook資料,學院由一群青年學人創立,定期舉辦各社會範疇課程,負責策劃課程的是近年推動「棕土」等土地議題的本土研究社,過去兩年學院在灣仔富德樓會址邀請不同學者舉辦各類課程及講座,如本港食物自主、左翼思想入門、新界土地運用等。

教局接投訴 派人「放蛇」

不過,學院上月28日舉辦其中一個課程時,遭教育局人員突擊「放蛇」,指接獲有人投訴學院無牌辦學。陳劍青說,局方稱因學院無申請為註冊或臨時註冊學校,且涉及學術,屬教育課程,加上授課人數多於8人,因此違反《教育條例》,向他發出警告信。

陳劍青引述當時局方人員稱,指因學院課程列明學生人數、收費及非一次性課程,「好直接令人感覺到是教育課程」,建議學院可轉換形式,如以講座或分享會討論觀點,「總之睇落唔係教班」。

陳劍青批條例「課程」定義太模糊

陳認為,目前《教育條例》對「課程」定義太模糊,容易造成選擇性執法,「教育局對民間課程無任何指示,如果學院舉辦的是講座或研討會,但當局認為是課程,就很容易踩中地雷」。

無限期擱置所有課程

他稱因擔心違法,學院現只能無限期擱置所有課程,亦很難再邀請學者主講,「因為下次教育局不再是發警告信,而是直接檢控」。他懷疑是因為本土研究社近期有關香港檔案研究、土地短租等工作得罪人有關,而遭投訴打壓。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現行《教育條例》的確易令民間團體因辦學而墮法網,呼籲民間團體辦學時須小心,若要繼續辦學亦只能向當局申請牌照,一般非正規教育團體申請成為私立教育機構大約需時半年至一年。

教育大學高級專任導師、律師莊耀洸認為,《教育條例》的條文「寫得太闊」,「過往港英政府是立法嚴,執法較鬆,因法例定義太大,變相只要有人教授一些知識,都很容易被視為一個課程」。他認為若《教育條例》沒有更改,民間團體舉辦課程的確有風險,最終要由法庭逐宗個案判斷是否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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