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市警方於上月公開對一名42歲男子賽義德(Najeeb Saad,圖)控以誘姦未成年人和性侵犯罪名後,再有受害人現身,事主稱當時只有17歲時,也曾遭被告性侵。 警方指出,在2015年,時年只有17歲的少年通過互聯網認識被告,後者把少年誘騙到自己家中發生性關係。 到了去年3月,已年滿18歲的受害人和被告結伴出埠遊玩。在旅途中,賽義德涉嫌將受害人叫到自己房間內,再次和他發生性關係。 在了解了上述情況後,警方對被告加控引誘18歲以下人士、獲取性服務和性侵犯罪名。 早在今年3月,被告遭警方控以2項性侵擾、2項性侵犯和誘騙16歲以下兒童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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