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範文:〈六國論〉寫作分析
【明報專訊】作者寫作本文,結構極為嚴謹,各段的論點環環相扣,說服力強。
一、結構嚴謹
■首段立論,定下總論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全文以「賂秦」作為中心開展討論。
接下來將「弊在賂秦」分成兩點討論,分別是「賂秦而力虧」及「不賂者以賂者喪」。前者由於賄賂秦國以致國力損耗,結果滅亡;後者雖然不賂賄秦國,但由於其他國家賂秦而滅亡,結果仍是難以獨存,所以也是亡於「賂秦」。
■分段論述,互為呼應
第二段深入討論「賂秦而力虧」。首先指出秦國從賄賂所得的土地較之攻取而得到的多,諸侯賂秦而失的土地,亦比戰敗而失的多。由此可見,賄賂秦國,讓秦國壯大,才是滅亡的主因。
作者表達強烈不滿,亦隱隱諷刺了宋朝君主,因為當時國家也是奉行這種割地求和政策,壯大外敵,只會加速自己滅亡。
第三段深入討論「不賂者以賂者喪」。齊國助紂為虐,各國滅亡,唇亡齒寒,不免亡國。至於燕國、趙國積極抗秦,亦頗見成效。只是燕國太子丹派荊軻刺秦王,才加速了燕國滅亡。至於趙國,戰力本來跟秦國不相上下,五戰三勝,又有大將李牧,不過李牧被殺,趙國接?就滅亡了。燕趙兩國上位者使用錯誤的計策,才促使兩國滅亡。
不過,作者強調,當時兩國處於各國被消滅殆盡之時,失去支援,亡國實在是無可奈何。
■假設推論
第三段末及第四段,作者提出兩個假設,論述戰勝強秦的方法:
1.各國不賄賂秦國,齊國沒有助紂為虐,燕、趙沒有使用錯誤計策,各國合力對抗秦國,或有機會戰勝秦國。
2.將獻給秦國的土地給予謀士,用禮待秦國的心對待他們,六國合力對抗秦國,相信秦國未必可以得勝。
作者提出這些假設,旨在向宋朝君主說明道理:
不向外族割地求和,應該可以捍衛國土。
將給予外族的賞賜,用來禮待國內的奇才賢士更好。
■總結
第四段末及第五段道出重點:
1.六國分散,和秦國位列諸侯,如果不賄賂秦國,仍然有可能戰勝秦國。
2.宋朝一統的大國,比六國更具優勢,卻仍然採取割地求和政策,則比六國更失敗了。
二、論證嚴密
■論點:非兵不利,戰不善。
作者認為「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是有理有據的。
作者指出,燕國雖小,但能夠堅持不賄賂秦國,所以國勢弱小卻較後才亡國,就是用兵有效所致。
趙國和秦國多次對戰,五戰而三勝,足見趙國的國勢更強,而且趙國有大將李牧,多次擊退秦國進侵。由此可見,單是燕、趙兩國已有如此之勢,六國相繼滅亡又怎會是「兵不利,戰不善」呢。
■論點: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
作者強調「賂秦」導致「力虧」。在論證「力虧」方面,花了不少筆墨。
1.作者先指出,諸侯各國賂秦而損失的土地,遠較戰敗的為多,這樣直接說明賂秦各國不戰而敗的主因。
2.作者再指出,各國愈是賄賂秦國,只是滋長了秦國的野心,導致「力虧」而「滅亡」。
3.此外,每次賄賂只換來片刻的安寧,秦國的進攻只是愈見頻繁。除非各國盡獻土地,否則秦國的野心不會止息。
作者從多個角度剖析「賂秦」的不足,論證嚴密,極具說服力。
■論點:不賂者以賂者喪。
在作者的筆下,不賂秦的國家有齊、燕、趙。
齊國助紂為虐,依附秦國,最後各國滅亡後,齊國亦難以獨善其身。
至於燕、趙採取軍事對抗,原是有效,但兩國上位者決策錯誤,最終導致滅亡。
不過,由於各國賄賂秦國,直接讓秦國壯大,賂秦國家滅亡後,齊、燕、趙即使抗秦,但沒有得到他國援手,最終難逃亡國。
由於賂秦,導致秦國的壯大,亦導致賂秦國家滅亡,不賂秦的國家面對強大的秦國而沒有援助,自然難以抵抗,所謂「不賂者以賂者喪」,理據充分。
三、借古諷今
作者巧妙地借用六國破亡,諷刺宋朝割地求和之政策,既避免直接斥罵君主惹殺身之禍,又可以道出當朝弊政。宋朝當時的困境,跟六國有共通點,而且宋朝和賂秦各國所做的事,又如出一轍。
(見表)
不過,相對於宋朝,六國只是諸侯國,形勢較弱,尚有不賂秦而取勝的可能。現在宋朝擁天下兵馬,仍然要採取割地求和之政,就顯得更加不如了。
文:甄沃奇 - 高考3A,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一級榮譽,哲學碩士,現職中學中文科教師,曾任《5**作文系列》、《5**作文預備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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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同樂 第24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