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聯邦公共安全部指控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華裔女子涉嫌通過假結婚的途徑來達到移民加國的目的,其在通過配偶擔保的途徑提交移民申請時,還涉嫌刻意隱瞞其與境內擔保人婚姻已經破裂的事實。
聯邦公共安全部要求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局取消該名華裔女子的入境資格。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局繼在去年8月17日開展聆訊後,已在今年宣布裁決,下令驅逐該名華裔女子出境。
該宗案件的張姓女子,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局在去年8月17日開展聆訊的目的,主要是就以下兩個問題尋求答案:其一,張與身為加拿大公民的Bogdan Manolache結婚是否基於移民的目的?其二,如果張並非基於移民加拿大的目的結婚,她與丈夫的婚姻關係是否已在申請移民的過程中結束?
聯邦公共安全部在提交的證詞中指出,張的前夫和移民擔保人B. M.在2014年12月30日告訴聯邦公共安全部的兩名官員,他與張的婚姻關係在兩人結婚不到一年時已徹底破裂,但他記不起確切的日期。他還指出,張在他倆婚姻破裂後要求他擔保她獲得加拿大公民身分。他表示,他感到自己有責任幫助她。
聯邦公共安全部在證詞中還指出,根據張在安省交通廳更改的所有地址,她從未通知安省交通廳有關她住在B. M.家的地址。
聯邦公共安全部還指出,儘管張在聆訊時提供了數張照片,但這些照片與她在2008年8月提交移民申請時的照片是相同的。
針對聯邦公共安全部的指控,張在回應時斷然否認其是基於移民加拿大的目的而結婚,以及在提交移民申請前已經結束婚姻關係。
她曾在解釋其更改地址時說,她在2006年3月更換地址是因為她的公婆告訴她,她在收取郵件時出現了問題。至於她其後在作證時說,她更改地址是為了在購買汽車保險時拿到更好的價錢。
張最初在解釋照片為何與她在2008年8月提交移民申請時的照片是相同的時指出,其他的照片在中國。她其後又指出,她的母親把照片寄過來。她後來又改口說,她不再保留那些照片,因為不想讓照片提醒她,她曾經有一段失敗的婚姻。但她沒有解釋,為何她保留了那幾張在提交移民申請時附上的照片。
審理該宗案件的法官在裁決書中指出,聯邦公共安全部在舉證方面已做足了功夫,其證詞是可信的。相反,張的證詞則是自相矛盾的、不可信的。
例如,張堅稱她的婚姻維持了超過兩年。她的婚姻出現問題是在2006年12月,原因是丈夫吸毒和酗酒。她在2008年春天永久性地離開了丈夫。
然而,她所提供的唯一證據就是她的證詞,以及一封她的父母寫給她的信和離婚申請。
她的離婚申請顯示,她與丈夫的分居日期是在2007年12月。
又如,張指出,她在2006年3月更改地址是為了在購買汽車保險時拿到更好的價錢,但她在2006年8月之前並未擁有自己的汽車。
法官在裁決書中斷定,張與丈夫的婚姻關係在其於2006年8月提交移民申請前已經結束,但她沒有在當時以及後來披露這一信息,以致其錯誤地獲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法官下令將張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