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埔發生罕見奪命車禍。一輛電單車昨晨行駛途中,疑車尾一條用作綑綁固定裝修工具的繩索鬆脫,捲入尾轆引致失事翻側,任職裝修的鐵騎士重傷斃命。
死者28歲 母守寡20多年
男死者呂新福,28歲,車禍中頭部重傷昏迷,送院搶救不治。據悉,呂從事裝修工作,未婚,與古稀之年的母親相依為命,同住牛池灣彩雲h。工業傷亡權益會昨事發後派員到呂家探訪,向痛失愛子的呂母提供協助。該會總幹事陳錦康說,呂新福生前任裝修,有工開才有飯開,是家中經濟支柱,呂母守寡20多年,老來失子,悲痛之情非言語能道,眼前為親兒殯葬後事憂心,自己老來生活及照顧未及細想。陳說,呂母對兒子工作所知不多,誠望如有欠下兒子工錢的老闆及判頭,體恤她的慘G,聯絡工業傷亡權益會清還欠薪給呂母。
沒裝貯物箱 工具放袋綁車尾
據悉,呂平日開工以電單車代步,但該車車尾沒裝設貯物箱,呂有時會將裝修工具放入袋中,再用繩綁在車尾。事發昨晨10時許,呂駕蚢q單車沿林錦公路往八鄉開工,駛至近寨W村對開上斜路段時,疑車尾綑綁工具的繩鬆脫,工具跌落馬路散落一地,鬆脫的繩捲入尾轆引致電單車失控翻側,呂被拋出墮地重傷,途經駕駛者發現報警,呂由救護車送院,證實不治。警員事後封鎖現場調查,檢起散滿馬路的裝修工具及電單車零件,並將電單車拖走檢驗。警方呼籲有資料提供者致電3661 3800聯絡。
運輸署回應稱,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列明,不論任何情G,電單車的最高車輛總重不得超過500公斤,其「懸出量」不得超過前輪中心與後輪中心之間長度的60%。此外,運輸署有指引提醒電單車車主加裝貯物箱的注意事項,包括須保持電單車整體重心在後車軸前面,以及不應安裝較電單車原廠手柄或類似原廠配件寬闊的貯物箱等。
根據法例,司機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合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即屬不小心駕駛,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電單車以繩索綑綁物件於車尾的做法非常危險,除繩索有可能鬆脫纏住尾轆引發意外,物件突然跌出馬路,亦危及其他車輛。
他提醒,雖然法例無明文規定電單車不可載貨,但以電單車載貨並非好選擇,因貨物太重有可能令車輛重心轉移影響平衡,電單車只適宜擺放一些可放入貯物箱的輕便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