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兒童之家前日被揭去年底發生性侵犯案,警方昨證實案件除一名7歲女童受害外,亦有另一名7歲男童被侵犯。涉事機構昨回應稱,事發後涉侵犯他人的9歲男童已被即時移離院舍;該機構未有為事件致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社署要靠社工得知事件,未有有效通報機制,角色被動。 社署:要求有關機構交報告 社署回應稱,不論兒童在事件中角色如何,社工皆會按其所需與家長商討,決定是否為兒童安排其他照顧方式;署方已要求有關機構為事件提交報告、相關服務質素標準政策程序文件,以及改善計劃;如機構持續未能符合規定,社署可扣起或終止其津助撥款。另外,社署表示沒備存兒童在兒童之家被性侵犯事件的數字。 涉事機構:有報道與所知事實不符 警方稱,去年12月29日接獲一政府部門轉介,指同月一名9歲男童懷疑在葵涌一院舍非禮一名7歲女童及一名7歲男童,案件列作非禮,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調查;由於涉案男童未滿10歲,警方未有對他提出起訴,但有作口頭警告。 涉事非政府機構昨發新聞稿,指負責社工得悉事件後已即時根據程序處理危機,為女童提供即時輔導,涉事男童已即時被移離該兒童之家。 該機構指出,已向相關職員加強督導,並持續檢討及改善保護兒童措施,又指一些報道與他們所知的事實不符,但因涉及私隱,不便透露詳情,已向社署交代。 議員批社署沒有效通報機制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昨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稱,社署在事件角色十分被動,認為署方沒有透過有效的通報機制得悉事件,只能透過個案社工知道事件,認為類似事件需要由機構直接上報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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