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泳灘工作、月入2.3萬元的康文署三級康樂助理員,前年暑假干擾卡鐘機,製造虛假執勤紀錄後早退28次,甚至午膳後便不再回辦公室。他昨承認欺詐康文署「補水」共3407.5元,求情指妻子年內臨盆、母親患病時日無多,請求裁判官輕判。 辯方律師求情指稱,被告黃振溢(37歲)已婚,育有2歲大女兒,今年10月再為人父。被告父母已退休,母親患末期子宮癌,在紓緩治療診所休養,時日無多。辯方又說,被告已被停職,他知道將失去這份工作,承諾日後會做個好爸爸。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官報告後再判刑。 持卡鐘機鑰匙卡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康文署三級康樂助理員,在西貢三星灣泳灘工作,被告於上下班及午膳前後均須打卡記錄值勤時間,而他及其直屬上司獲發一張卡鐘機的鑰匙卡,以便在卡鐘機故障時自行調校時間。被告於2015年7月至8月,多次私自調校卡鐘機,製造虛假出勤紀錄後早退。 涉款3400元 同事揭發 同年8月12日,被告重施故技,午膳時間調校卡鐘機,製造其於5時半下班的虛假紀錄後,便不再回辦公室上班,但被同在該泳灘工作的清潔工及救生員發現,救生員用手機拍攝下被告的執勤卡。廉政公署翌年拘捕被告,再檢獲其八達通,卡上交易紀錄顯示,前年7月至8月期間,被告共28次於下班時間前乘搭交通工具,並在值勤卡上作出虛假記錄,又通過向康文署遞交虛假資料,騙取共3407.5元逾時工作津貼。 【案件編號:KTCC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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