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及上訴重審 律師費料4000萬
【明報專訊】曾蔭權在今次官司估計須支付逾2000萬元訟費,若連同日後上訴至上訴庭甚至終審法院,再加上預計今年9月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重審,有法律界人士估計涉及的律師費或高達4000萬元。
法官陳慶偉昨判刑前,先與控辯雙方律師商討重審日期,控方預計重審需時20至25天。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稱,辯方團隊須待今年11月才有檔期,她表示曾蔭權或會就已定罪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而重審期間,陪審團已知悉曾蔭權被定罪,重審時控方或會依賴該控罪,故認為應在完成上訴後才重審。
但陳官指全香港市民也知悉本案裁決,質疑是否任何涉名人的案件便不能重審,即使辯方打算上訴,亦可盡快重審,更稱希望下星期便開始。陳官又稱,今年7至8月他須處理佔旺藐視法庭案,又指由聖誕到暑假也沒有放假,希望可稍事休息,其後陳官暫定案件於9月重審。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上訴聆訊時間較短,訟費會較原審低,而今次長達一個月的審訊,再加上重審及上訴,若曾蔭權一方沿用現時由御用大狀領軍的班底,綜合所有法律程序,曾蔭權一方的律師費或高達4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