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卡加利祖孫3人命案﹐法庭裁定被告加蘭(Douglas Garland)3項一級謀殺罪成﹐可能意味着75年不得申請假釋。
陪審團此前審議8個半小時﹐做出該裁決。
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周四報道﹐57歲的加蘭被控3項一級謀殺罪名﹐涉及2014年一樁卡加利命案﹐5歲男童內森奧布賴恩(Nathan O'Brien)、他的66歲祖父艾爾文萊克尼斯(Alvin Liknes)與53歲祖母凱瑟琳萊克尼斯(Kathy Liknes)遇害身亡。
卡加利陪審團討論8個半小時後﹐得出加蘭罪成裁決。受害人家屬聽到有罪裁決時難抑眼淚﹐但加蘭毫無反應。
法官蓋茲(David Gates)告訴陪審員﹐他們可以建議連續的終身刑期﹐那將意味着加蘭75年不得申請假釋。在簡短審議之後﹐12名陪審員有10人同意做出那個建議。
假如法官同意﹐加蘭將看齊布爾克(Justin Bourque)﹐獲判加拿大廢除死刑以來的最嚴厲刑罰。
布爾克涉及紐賓士域省蒙克頓2014年騎警遇襲慘案﹐他承認3項一級謀殺罪與2項企圖謀殺罪﹐涉及3名騎警死亡﹑2名騎警受傷。
一項一級謀殺罪名成立﹐自動帶有終身監禁刑期﹐25年不得假釋。
量刑聆訊將於周五進行。
宣判之後﹐檢察官帕克(Shane Parker)講話指出﹐這項裁決合理﹐但受害人家屬遭遇的痛苦並不會減輕多少。
帕克說﹐加蘭將在監獄度過餘生﹐量刑的唯一真正問題﹐在於什麼時候他將「可以提交文件」申請假釋。
辯護律師羅斯(Kim Ross)與魯茲(Jim Lutz)﹐未談論是否上訴。
魯茲說﹕「這類案件實際沒有任何贏家﹐我看不出它能得出任何積極面﹐因為個案兩方﹐每個人在這宗案件中全盤皆失。」
3名受害者的屍體從未尋獲﹐檢方相信﹐祖孫3人2014 年6 月29日﹐被從萊克尼斯夫婦家帶走﹐然後在卡加利以北艾爾德里(Airdrie)附近農場遇害﹐那裡是加蘭與其父母居住的地方。
檢察官的理論是﹐加蘭焚燒屍體。
陪審團聽取證據說﹐加蘭曾與艾爾文萊克尼斯有生意往來﹐但關係破裂後懷恨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