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案 庭上爭議被告有否認掟樽
【明報專訊】去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3名示威者被控暴動罪昨續審。辯方指出,32歲男被告在警誡下稱沒有擲樽,但負責為他落口供的兩名警員虛構供辭,甚至曾向男被告說「你無掟樽點解警察打到你咁傷」、「如果警察屈你,你唔通唔發癲咩?」涉案警員不同意有關說法。
3名被告為港大女生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及廚師薛達榮(32歲),他們都被指於彌敦道向警員拋擲玻璃樽等物件。
辯方指警曾說:無掟樽點打到你咁傷
時任偵緝警長岑偉強續接受盤問,辯方指岑用警棍敲打第三被告薛的頭或背,薛被捕後,岑把他的頭壓向店舖鐵閘,薛曾說「輕力齱A我W唔到氣呀」,岑否認。
無邦q視新聞片段顯示,薛被捕後跪在行人路上,面貼鐵閘,但影片沒顯示他的頭是否被人按荂C
偵緝高級警員陳瀚(圖)供稱,他協助岑拘捕薛時,見到薛的前額和後腦有血[,但神志清醒。陳又指出,薛在警誡下稱「人又掟我又掟隉A我都無掟到警察」。
陳瀚表示,薛送院縫針後被押送至秀茂坪警署錄取會面紀錄。辯方向陳指出,薛曾表示他沒有說過「人又掟我又掟」,陳回答該供辭會作求情之用,薛重申沒有說過,另一警員賴志偉便說:「有一班警察都見到你掟洁A警察唔會屈你,簽完你就可以保釋走。」陳否認以上說法。
至於賴志偉作供時,辯方指薛在警誡下稱沒有擲過樽,但賴質問薛:「你無掟樽點解警察打到你咁傷」、「如果警察屈你,你唔通唔發癲咩?」賴不同意該說法。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