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洗腳花逾萬元 廣東4官被處分
【明報專訊】《新快報》報道,2017年元旦、春節臨近,24日下午,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南粵清風」通報了近期查辦的6起基層領導幹部「節日病」典型案例,其中,湛江廉江市和寮鎮食品站主任黃仁軍等人在休閒場所沐足消費1.4萬餘元,用單位公款消費,引發熱議。
廣東省委、省政府也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通知精神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嚴格遵守廉潔紀律、嚴防各類「節日病」提出具體要求,強調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嚴禁接受管理服務物件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違反上述「六個嚴禁」的頂風違紀行為,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紀律處分的,一律通報曝光。
遭通報的案例,湛江廉江市和寮鎮食品站主任黃仁軍等4人藉出差之機,多次在廉江市某休閒場所浴足,共消費14648元,在單位違規報銷。中共廉江市紀委給予黃仁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餘3人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清遠市檔案局副局長劉年強駕公車回廣州接送女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中山市交通局前總工程師李晶華和主任科員方奕暉多次接受宴請娛樂,李晶華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主任科員安排工作;方奕暉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按副主任科員安排工作。
肇慶市農業局副局長江世華和該局農村改革與建設科科長羅慶華,帶隊公款旅遊花近10萬,江世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慶華黨內警告處分,其餘參加旅遊人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被誡勉談話。違紀款被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