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昨首次就人大五度釋法發表聲明,表示律師會一貫立場認為人大若經常釋法「會產生司法獨立受損的印象」,指雖然認同人大對《基本法》有解釋權,但為維持公眾對「一國兩制」和法治的信心,人大行使其解釋權時「應謹慎容忍」。律師會又強調,對本港司法制度能在一國兩制下根據基本法妥善運作「充滿信心」。 法政匯思昨與杏林覺醒、精算思政等15個其他業界的民間組織,以「人大釋法摧猁k治 國際都市名實俱亡」於報章刊登廣告;又擬備「法律分析書」,在網上解釋對是次釋法立場。法政匯思重申,今次釋法為「令人非常不安的先例」。 法政匯思在「法律分析書」中強調,人大確實擁有「不受約制的權力」解釋基本法,但沒有權力解釋或修改香港本地法例,而是次釋法「遠遠超越對基本法的解釋」,意圖規定原屬本地法例以內,而非基本法的事項。法政匯思認為,就法律原則而言,這些規定「不具法律約束力」,然而「不幸的是,在政治現實中,人大無須為其越權行為負責」。 大律師公會前日發聲明,對釋法深表遺憾,指現階段倉卒為第104條釋法並無必要,且「弊多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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