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案件昨續審。庭上讀出時任中區警署值日官、警署警長蘇靜儀供辭,她供稱曾健超在警署內並未有向她投訴被打。 根據控方案情,曾健超在龍和道被打後,由兩名被告陳少丹和關嘉豪押往中區警署,而曾健超在警署會見室內兩度被掌摑。根據蘇靜儀的供辭,她於前年10月14日凌晨在中區警署當值,她收到一名督察通知,暫借中區警署地方羈留40多名在龍和道被捕者。及後兩警押曾健超到中區警署,蘇於是茖熗絞a曾健超到7號會見室。 稱曾健超問案件如何處理 蘇供稱,她其後經過7號會見室,曾健超問她案件將如何處理,蘇表示他會被送往位於黃竹坑警察訓練學校的臨時羈留中心。蘇表示,曾健超當時沒向她投訴被打。 根據投訴警察課總督察陳昕供辭,他對比各新聞片段與各被告委任證上的相片後,確認當中6人的身分,餘下一名戴眼鏡男子外表也跟第7被告黃偉豪琣X。控方昨傳召曾與黃偉豪一同駐守觀塘反黑組的退休高級警員黃維傑作供,他形容黃偉豪偏瘦,有時會戴眼鏡。 黃維傑供稱,前年10月14日下午約2時 ,他到觀塘警署上班,曾與黃偉豪擦身而過。控方問他有否留意黃偉豪當時的衣著和有沒有戴眼鏡,黃維傑表示沒留意。黃維傑又稱,他於當天下午5時於警察總部再與黃偉豪碰面,但也未有留意對方有沒有戴眼鏡。 【案件編號:DCCC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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