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暴增兩成 祭重罰
【明報專訊】違建愈拆愈多!據營建署最新統計,至8月底止,台灣違建量正式突破66萬件,佔總住宅數量8%,等於每12件就有一戶是違建,比起5年前近15戶才一戶高出許多。為降低違建戶,營建署擬修法,若經查報未自行拆除者,將祭最高50萬元的重罰。
營建署表示,所謂「以罰代拆」的《建築法》修正草案,近期整理後將重送行政院審議,獲立法院三讀即可執行,屆時經查報,限期內未自行拆除者,每次罰鍰最高50萬元,且可按次處罰。
營建署違章建築統計,今年8月最新違建數達到666,940件,佔整體住宅數量825萬戶的比例為8%,也就是每100間住宅,8間就有違建。各縣市以新北市20.6萬件、佔13.6%,件數與佔比上都是最多,等於每百戶就有近14間違建。其次是高雄12.2萬件,佔比12.1%。
東龍不動產董事長王棟隆指出,房價高漲是違建增多主因,很多民眾買到空間狹小的房子後,將陽台外推、增建室內夾層、頂樓加蓋等,「儼然形成居家安全的一顆顆未爆彈。」
官員說,研議中的《建築法》修正草案,將採「以罰代拆」原則,凡經查報為違建,未於限期內改善,就處以4萬至50萬元罰鍰,修正草案因立院重選,屆期不續審,近期會重新整理,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