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蘋果日報》2013年在一篇有關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的報道中刊登其醫療報告,遭票控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控方早前因劉鑾雄身體狀G欠佳無法出庭作供,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撤銷所有傳票,裁判官昨指《蘋果日報》未有自招嫌疑,批准其訟費申請。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原被控4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 控方早前指出,《蘋果日報》當時所刊的是劉鑾雄於2008年的醫療報告,而非報道所述的澳門審訊庭上提及的醫療報告,而且照片掩蓋報告日期,有意誤導讀者,認為《蘋果日報》自招嫌疑,反對其訟費申請。 惟裁判官昨表示看不到有誤導讀者,與《蘋果日報》自招嫌疑或劉是否同意披露報告間有何關係。裁判官又指出,因劉無法作供,法庭不能排除劉曾同意披露該報告,亦不能排除劉曾同意披露但其後反口。 【案件編號:KTS5880-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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