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原參選本屆立法會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選舉前一個月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梁昨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指選舉主任的決定非法及違憲。庭外被問及勝算,梁稱「你鷁颿蚾10個有受法律專業訓練鴾H,有9個都會答你好大機會贏」,惟他說官司過程漫長,可能要花3年以上,甚至可能因太遲未有判決而未能重選。 10名答辯人分別為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以及9名當選的新界東立法會議員,包括林卓廷、梁國雄、張超雄、楊岳橋、葛珮帆、陳志全、梁頌恆、容海恩及陳克勤。選舉呈請書指出,《立法會條例》規定提名表格須載有示明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而參選人須在表格上簽署,否則其提名便告無效。雖然梁已簽署聲明,但選舉主任何麗嫦於今年8月2日書面通知梁天琦,稱她認為梁「實際上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故決定梁的選舉提名無效。 質疑選舉主任沒權判是否真誠 呈請一方認為,何麗嫦不合理地限制梁天琦的被選權,違反《人權法》第21條。此外,何根本沒有權力判斷梁是否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故她的決定乃屬非法,呈請一方要求法庭對此作出聲明。呈請一方又認為,何的決定屬「關鍵性不妥當」,影響選舉結果,要求法庭判斷新界東的眾當選者是否妥當地被選出,並作出適當的命令。 自言勝算高 憂人大釋法 梁天琦於庭外強調,已按照法律要求簽署提名表格,即使後來再被無理地要求簽署確認書,「我都做足畀佢」,但最終仍被取消資格,故選舉呈請是「一定要做翵ヾv。他認為選舉呈請有勝算,但擔心政府會有後荂A例如提請人大釋法,不過現階段難評論政府會否這樣做。他估計若選舉呈請成功,新界東選區或要重選,但他說官司隨時花3年以上,甚至可能因最終判決的時間太接近下屆立法會選舉,而未能重選。 被問到會否支持及主張港獨,梁天琦回應稱「呢個唔答喇,過往答得太多,好多麻煩」。至於他是否真心擁護《基本法》,他回應說是次選舉呈請乃根據《基本法》所賦的權利提出,「如果我唔擁護基本法就唔會咁做啦」。 【入稟編號:HCAL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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