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東莞「接棒」 限購限貸
【明報專訊】國慶黃金周還未結束,繼廣州、深圳、佛山之後,珠三角「限購限貸」又添兩城。昨日凌晨,珠海市府辦發布《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啟動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珠海重啟限購政策距離上次「取消限購令」僅6個月,且通知中明顯加強了對外地購房者的限制。東莞在昨日傍晚亦公布將正式實行住房限購,二套房首付提至40%。而廣州在重申限購政策後,昨日將公積金購房首付比例從20%提高到30%。
珠海最新發布的通知明確,對擁有1套及以上房產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珠海二套房首付最低四成
通知還明確,首次購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等。
對此,珠海市住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台政策主要目的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另一個考量的因素是防止資金加速湧向房地產市場,從而對實體經濟造成衝擊。
此外,有關負責人坦言,珠海房地產市場一向以來具有外向型的特點,以往外地人購房比例維持在40%至45%。但今年以來到7月份,這個比例甚至提高到58%至59%,可以說為珠海房地產市場帶來了很大的不穩定性。
因此,這次出台的限購政策對非本市戶籍家庭在珠海購房,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執行了比較嚴厲的限制措施。
東莞擁二套房家庭禁購新房
東莞市政府網站昨日發布消息,今起將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及外地戶籍居民家庭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外地戶籍家庭如擁有1套住房後欲購二套房,必須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