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棍打途人另一警 監警證實警續調查
【明報專訊】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昨證實,最近一個月內收到匿名投訴信,指出佔領運動期間,在時任警司朱經緯以警棍打途人的旺角現場,另一涉揮警棍擊途人警長的身分,投訴警察課正就最新資料繼續調查有關投訴,主要先確認涉案警員身分。
警列「無法追查」 監警:未通過
本報日前報道,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另有警長在朱經緯以警棍打途人的旺角現場,同樣被投訴涉揮警棍擊途人,監警會及警方最近接匿名投訴信,列明涉案警長的姓名及編號。據了解,監警會於上月12日的委員會議內討論匿名信內容,同時要求警方跟進有關證據。
郭琳廣強調,雖然投訴警察課早前將相關投訴個案分類為「無法追查」,但監警會一直沒有通過有關個案,故不存在「重新調查」,監警會會繼續跟進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公平公正處理」。
佔領衍生172投訴 168宗通過
監警會昨舉行例行會議,交代佔領運動衍生的警察投訴進展。截至上月28日,投訴警察課向監警會交代172宗「須匯報投訴」,暫有168宗獲監警會通過(見表)。
除了上述一宗原分類為「無法追查」的投訴,不獲監警會通過外,另有2宗個案因正進行司法程序,尚未向監警會提交調查報告,包括正於區域法院審理的「七警案」,以及一宗事主就被警察毆打向警務處長民事索償的案件,發生在佔中時期的九龍區。另外,油漆工人梁偉文早前就於旺角被警員無理拘捕致傷,透過民事索償獲賠18.9萬元,其投訴則尚分類作「全面調查」。
另外,監警會收到28宗針對旺角大衝突的「須匯報投訴」,當中只有一宗分類為「全面調查」,有9宗因涉司法程序列為「尚在審理中」,另14宗為「無法追查」等。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表示,投訴中有23宗、共28項涉及「毆打」的指控,如有14宗投訴人指於旺角現場被警方拘捕時「被毆打」;2宗聲稱警車內被打;5宗投訴在警署內被毆打;另有1個指控則指出曾在多個地方,包括警車及警署均遭警員毆打。
警拒警車內裝天眼
委員黃碧雲建議警方考慮在警車內加裝閉路電視,認為若有片段作證,同時保護市民及警員。總警司(投訴及內部調查科)張建光則表示,相關投訴可以投訴人的醫生報告佐證,認為在慮及私隱問題下暫無推行需要。張建光又形容「旺角騷亂是嚴重犯罪行為」,指截至上月29日已拘捕86人,已檢控當中57人,部分案件已轉介至最高法院,難以預測何時完成整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