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撞兩人男頂包 情侶或判囚
【明報專訊】女司機去年9月駕車在中環鴨巴甸街落斜時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途人,意外後同車男友為她「頂包」自認司機。二人昨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求情指男方為保護女友而作出愚蠢行為;女司機另承認不小心駕駛罪。
辯方求情稱,任職電訊盈科工程師的男被告莊銘倫(32歲)和從事與強積金相關工作的女被告黃卓然(30歲),犯案時剛經歷令人震驚的交通意外,同六神無主;二人相戀6年,已到談婚論嫁階段,莊一向對女友愛護有加,因想保護女友,故作出「絕對愚蠢」的行為。辯方又指本案與一般司機頂包案有別,不涉及金錢交易,兩人亦未經深思熟慮,認為不一定要判處即時監禁。
同認罪 還押至月中判刑
暫委法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法官明言傾向判處即時監禁,並將二人還押。
控方案情指出,女被告黃卓然於去年9月26日上午約11時,駕駛私家車沿鴨巴甸街落斜,在駛近荷李活道交界前,私家車未有減速,也未有在「停」路標處停下,其間猛烈轉向失控,輪胎發出刺耳聲音,行人開始走避,部分更走到對面行人路,在店舖的牆後躲避,兩名英籍女途人走避不及,在元創方外街角的行人路上被撞倒,其中一人更失去意識。警員到場後,事發時是乘客的男被告莊銘倫自認是司機,而黃則自稱是乘客。
曾失去意識的事主因嚴重內出血和多處嚴重受傷,情G一度危殆,並被送入深切治療部,需接受多次手術。她於去年12月被轉介至麥理浩復康院接受復康治療。
【案件編號:DCCC2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