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李迎春案再過堂 被告唐家瑞放棄申請保釋
【明報專訊】被控誤殺萬錦市失蹤女子李迎春的多市華裔青年唐家瑞(Jiarui Tang,音譯),昨日在新市的安省法院第二次過堂。被告的律師羅森(John Rosen)決定,不再為他的當事人申請保釋,至於對警方的控罪採取何種應對方案,需要看到警方完整的案情通報之後才能決定。
曾經為許多著名案件,包括為色魔伯納多辯護的羅森律師,昨日並未親身前來,只是派了一位女助理上庭,幫助唐家瑞敲定了下一次的過堂時間是在10月19日下午,並且是採取視像過堂的方式。
與羅森律師合作為唐家瑞辯護的華人律師栗鈞表示,在徵得當事人唐家瑞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羅森律師將不再為他向法官提出保釋申請。
「據我所知,我們已經得到顧客的同意,決定不做保釋聆訊。現在警方還沒向我們通報什麼案情,可能警方和檢控官還需要一些時間來做準備。我們希望下一次唐家瑞過堂時,能拿到一定的材料。」
栗鈞表示,拿到檢控方的案情通報之後,首先會仔細審閱。「審閱之後,要跟客戶一起來看,特別重點的還要一起討論,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和當事人商量一個初步的解決方案,做一下談判的準備,然後和檢控方進行預審的談判。」
他還指出,從唐家瑞過堂的第一天起,他們辯護方就已經向法庭申請並獲得批准了禁制令。
「這個禁制令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對將來的審判有不良的影響。具體的要求就是,關於這個案子的聲稱的事實、證據、證人這些情況,都不能報道,但關於法律程序和回庭日期的報道沒關係。」
栗鈞稱,現在就討論唐家瑞對警方控罪的應對方式為時過早。「我今天去看了一下我的當事人,他的精神狀況蠻好。」
李迎春於今年6月12日下午與友人外出之後失蹤,約克區警方經過1個多月的搜尋仍無結果之後,在8月2日突然宣布對多倫多居民唐家瑞發出通緝令,控以誤殺罪名。
在發出通緝令過後才幾日,警方又發出一個與唐家瑞有關的社區警告。直到9月1日,警方才宣布他們已在萬錦市的一處民居內逮捕了唐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