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獸父猥褻3年 發燒都不敢回家
【明報專訊】新竹縣一名獸父竟將性慾發洩在念小三的女兒身上,3年來多次猥褻,母親雖知情卻要求女兒「妳就讓他摸嘛!」致女童心靈受創,連發燒都不願回家,幸好其兄大義滅親,趁父認錯時錄音,地院法官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重判獸父3年6月徒刑。
《中國時報》報道,法官調查發現,案發時年僅10歲的被害女童與父母、姑姑住在同屋簷下,父親從她念小學三年級起到五年級間,趁家人不注意時屢次強舔女兒胸部,並以手指摳下體,母親獲悉卻默許丈夫獸行,讓女童幼小心靈苦不堪言。
直到女童升上六年級,忍不住在臉書上訴苦「只有為自己爽就好!不會想想別人的感受嗎?要我保密,難道就不怕我說出去嗎?」學校老師上網察覺,找來女童詢問才得知事態嚴重,緊急通報將女童安置。
哥哥大義滅親 趁父認錯時錄音
全案爆發後,獸父百般否認,向檢方辯稱是與女兒在玩,且他管教較嚴,會限制女兒用電腦時間,絕對沒有對女兒做出猥褻的事。
檢察官開偵查庭前,還專程找同住的親戚和外宿的長子串供,幸好長子機警錄音,讓獸父無從辯解。
女童哥哥告訴法官,他知道姑姑曾隔窗目擊父親猥褻妹妹,媽媽獲悉卻一副已經知道的樣子,還為爸爸緩頰「他不會再這樣了」,有一次還聽到媽媽在門內對妹妹說:「妳就讓他摸嘛!」
後來,父親來找他那天,他發現父親神情有異,甚至向他下跪道歉,要他在檢察官面前不能揭穿他,不然他就完蛋了,姑姑也勸他不要講,他偷偷錄下與父親及姑姑的對話,向法官佐證「妹妹不會說謊!」
法官審理後認定獸父犯行,痛斥他身為女童父親,竟違背倫常猥褻女兒,造成其內心受創甚深,事後還不知反省,於偵查中影響證人,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刑3年半,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