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支聯會聯同社民連等上周三(14日)發起由西區警署到中聯辦的「支持廣東烏坎村民」遊行。事隔5日,警方罕有去信支聯會,稱因當日遊行人數為32,超出法例規定的30人,是「未經批准集結」,因此發信警告。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形容,警方做法在過去絕無僅有,斥不合理,是「小題大做」。 被指未經批准集結 支聯批小題大做 支聯會職員日前收到來自警務處長信函,稱支聯會在9月14日下午舉行的「支持廣東烏坎村民」遊行中,帶同32名集會者從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警方表示,由於該公眾遊行超過30人,而事前沒按《公安條例》第13條規定,提前7日通知警務處長,因此該遊行是「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表示,當日警務人員已在場發出口頭警告,昨再以信函方式提醒,無論主辦任何公眾集會或遊行,都要遵守香港法例。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支聯會過去經常舉辦類似的小規模示威遊行,人數一般約為20至30,因此以往不會通知警方,對警方突然發警告信感到不解。他稱人數一向難以預計,遊行亦是和平暢順,沒有影響交通,直斥警方「小題大做」。蔡耀昌表示,除非警方是想利用該條例威嚇支聯會,從而達到政治目的,直言若警方認為支聯會違法,「咪直接起訴我]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