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明年開始立法規定私家醫院提供服務費用預算。私院正自願試行費用預算制,要求醫生為切瘜肉及膽囊等指定手術的病人預算收費,但預算表申明僅供參考,無法律效力。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質疑「預算」不是「報價」,欠約束力,最終收費差異大,病人難追究;有醫生則埋怨,私院連院方費用估算都要醫生代勞。
明報記者 冼韻姬、袁樂婷
食衛局正就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準備立法,據了解,將規定11間私院提供服務費預算,但會說明不適用的情G可例外,若收費有爭拗,病人可先向私院投訴,然後再向獨立委員會投訴。政府明年開始立法,由於該例涉整體私院規管,包括臨H質素等,未必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
食衛局﹕盼明年交立法草案
食衛局回覆,市民在諮詢期間支持提高收費透明度措施,該局正與各方合作,敲定規管細節,以期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預算」表多處聲明只供參考
為配合規管,私院正陸續試行預算制,要求醫生為指定病人填寫費用預算表,各私院採用表格大致相同。據本報取得的養和醫院預算表,除了有病人資料、初步診斷等,還有醫生費及醫院費兩大預算,全部由醫生填寫(見圖)。同時,表上有3處標明只供參考,並要求病人簽名確認知悉預算無法律效力,實際收費不包括併發症等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本報就提供費用預算向5間私院查詢,仁安回覆8月起提供預算,涵蓋一般手術、婦科、內窺鏡、耳鼻喉科及眼科等。浸會醫院及聖德肋撒醫院則於10月起試行相關制度,前者涵蓋24個手術或治療程序,院方會向醫生提供醫院病H等收費,以及過往收費資料作參考。
聖保祿醫院未有提供推行日期,但回覆已按政府指示通知駐院及訪院醫生,就衛生署建議的24項非緊急預約手術提供服務費用預算,並提供參考數據。
養和回覆,5年前已開始提供口頭報價,現大部分該院醫生會在術前提供書面報價,今年3月起鼓勵到訪醫生向病人提供收費預算,若手術現變數,治療費需調整,相信病人會理解,報價程序運作良好。
需代估醫院費用 醫生指不公
本身是心臟科醫生的醫學會會董何鴻光表示,醫生以病人為本,不反對提供預算,但要求醫生估算住院房租、手術室費及藥費等醫院收費,遇爭拗必向醫生問責,對醫生不公平,盼醫生和醫院能分別負責自己收費的部分。
食衛局於2011年為配合自願醫保發展,提出增加私營醫院收費透明度,政府換屆後,該局於2014年就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諮詢,提出要求報價,諮詢後改為提供預算。本身是外科醫生的醫學會義務秘書林哲玄認為,以往病人不掌握入院費,有預算始終是好事。「醫生費一般準確,因是我自己收費,但醫院費要靠醫院數據,否則要憑經驗估。雖然整體預算未必最準確,但總算進步,從病人角度看,現在有個約數,總好過以前什麼都沒有。」
仁安醫院副醫務總監梁國齡稱,提供費用預算是新文化,需按部就班,「樣樣硬推難成事,現先做可以做到的,推動了改變,以後可再改進」。他稱,現建議或與病人組織的期望仍有距離,但已行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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