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低延誤航班行程 eTA寬限期延長至11月9日
【明報專訊】加拿大移民部今年3月中推出電子旅行證(eTA)﹐寬限期原定於本月29日結束﹐但當局昨天宣布﹐為讓前往或過境加拿大的旅客及航空公司有更多時間準備﹐決定將寬限期延長至11月9日。本身是加國公民者(包括持雙重國籍者)則不適用eTA﹐並由11月10日起﹐必須持加拿大護照入境。移民部昨日發出的聲明表示﹐經過移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諮詢過航空業界後﹐為減低(新政)延誤行程﹐故決定延長寬限期。與此同時﹐當局將加緊在海外與本國宣傳﹐提醒有關旅客需要預先計劃﹐在他們訂機位飛加拿大前﹐應準備好適當的文件。移民部早於去年便宣布推出eTA﹐免簽證國家的公民(美國公民除外)搭乘飛機進入加拿大之前,均需要取得eTA﹐經海路或陸路進入加拿大的旅客則不需要。移民部正式推行法例前﹐設定半年寬限期﹐寬限期原定本月底屆滿。
本報就延遲實施eTA寬限期﹐分別向移民部及加航查詢﹐但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有報道指﹐不少市民認為聯邦政府推行上述政策過於倉卒﹐令一些加拿大公民並未持有效加拿大護照的公民﹐無法申請eTA﹐導致他們的行程受阻﹐為息民怨﹐政府才延長寬限期。
加航發言人菲茨帕特里克(Peter Fitzpatrick)則稱﹐不願評論移民部延遲寬限期的原因﹐但歡迎有關安排﹐指「從航空公司角度而言﹐聯邦政府延遲寬限期﹐可讓當局進行更多宣傳﹐確保旅客啟程飛加國前﹐可取得所需文件﹐令整個旅程更順暢」。
但在網上的確對移民部推出eTA政策有各種批評聲音﹐如宣傳力度不足﹐系統操混亂等。有旅客稱﹐由於申請eTA時﹐要求申請人同時持有有效護照、電郵地址及信用卡等﹐為他們帶來不便。
一名旅客亦表示﹐當他預訂機票﹐並支付機票費時﹐航空公司未有提及新措施﹐又指移民部申請eTA的網頁﹐並不方便用家。
另外﹐有遊客表示﹐加拿大政府對申請人的犯罪紀錄一律嚴格看待﹐申請人即使曾因醉駕而被檢控﹐若在申請eTA時如實上報﹐仍會被拒絕。申請人如要成功取得eTA﹐便需要取得臨時居民許可證或刑事復康紀錄﹐
此外﹐亦有遊客表示﹐在申請eTA遇到技術問題。該旅客稱﹐他透過網頁提交申請﹐原獲通過。但當他使用網頁上的檢查eTA狀況的工具(eTA check status tool)時﹐網上不斷彈出同一個訊息﹐就是未能找出相符的申請。該旅客認為可能是電腦系統故障﹐遂多待數天﹐但情況未有改變﹐於是重新申請﹐並馬上獲得批准。然而﹐但他翻查第一次的申請狀況時﹐得到的回覆是申請個案已關閉﹐申請人不再符合入境加拿大的要求。這情況令他十分混淆﹐究竟他第二次申請eTA是否有效﹖航空公司職員及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會以他的第一個或第二個申請作準﹖
有報道指﹐自去年8月開始至今﹐移民部已發出200萬個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