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爭執 駕車撞穿牆 婦盼緩刑照顧小孩
【明報專訊】屯門湖景h多層停車場年初發生汽車撞穿牆墮樓事件,涉事女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裁判官指報告不建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被告則希望判處緩刑,讓她可照顧兩名小孩。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羅光仙(30歲)在庭上向裁判官呈上3封信,希望可判處緩刑,讓她照顧兩名小孩,惟裁判官表示,被告仍可能被判監禁式刑罰。
官:可能判監禁
裁判官周至偉表示,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出,按被告的身體狀G及情緒問題,不適合被判服務令。裁判官亦關注被告的病患,包括背傷、心律不正及精神情緒問題,要繼續接受治療及輔導,但被告似乎未有繼續接受情緒病治療。
被告回應稱,醫生早前已減藥,試過回鄉兩個月時停藥,自己感覺「都好好」,故回港後未有再看醫生。裁判官質疑被告只是自己感覺抑鬱症病情好轉,非醫生指示不需再跟進,關注被告之後會否繼續接受治療,被告回應稱「現在好需要」。裁判官押後至下月4日待索取感化官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繼續保釋。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1月5日疑與丈夫爭執後,駕駛私家車從停車場第5層駛落下一層,以高速撞穿一幅牆壁。私家車衝出牆外,從離地約5米高位置壓向一棵大樹後衝落地面,壓狾璊H路上的圍欄。被告被困車內,頭部受傷,其後獲救送院。
【案件編號:TMS88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