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後 利潤空間料增3億
【明報專訊】港府突然宣布批准港燈一項新燃氣機組申請,更罕有地准許將部分投資金額,納入現有利潤管制協議(SOC)計算範圍內。有經濟學者指出,以現行香港電力公司的法規審視,新機組獲「突」批,將直接令港燈在2018年前受惠增加約5600萬元「盈利空間」,或可上調電費提升盈利。
現時香港兩大電力公司港燈及中電,均受利潤管制協議限制,實際入帳盈利被限制於集團固定資產投資的一定百分比,以現行將於2018年到期的管制協議為例,准許回報率為9.9%,多於准許利潤部分則撥入電費穩定基金。
2018前料可增5600萬
經濟學者林本利表示,新機組投資額41億元,以其中5.68億元將在截至2018年利潤管制協議期內計入資產部分,按現行准許回報率9.9%計,相當於可增加約5600萬元利潤空間;不過,新利潤管制協議即將檢討,並將在2018年後實行,按市場普遍估計,准許回報率將降至8%計,當全部41億元機組完成投產,港燈可上調電費獲取利潤的空間,將增加3.28億元。
林本利:股價刺激不大
不過,林本利指出,以港燈2015年全年純利逾35億元計,新機組帶來利潤空間不算太多,而且「賺盡」准許回報的可能性亦不大,相信對股價長線刺激不會太大。
雖然港燈多次在公開場合表明,在2018年現有利潤管制協議完結前不會加電費,港府昨日亦指新增機組對明年和後年電費影響0.2%及0.3%,但有分析指出,由於燃料價格下降,兩電近年實際都有上調電費,只是同時調低燃料費,造成電費不升反跌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