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居有其屋家庭900萬 18%置業負擔過重 平均超617元
加拿大統計局表示﹐2011年時﹐本國共有逾900萬個家庭居有其屋﹐在住屋開支方面﹐佔了18.5%超過可負擔門檻﹐以金額計算﹐平均多出617元。
根據統計局2011年置業及住宿成本調查﹐總體來說﹐全國業主每月平均住宿開支1,141元﹐但若只計算置業負擔過重的166萬多個家庭﹐每月住宅方面的平均費用高至1,583元。
在這些負擔過高的家庭之中﹐仍然需要供樓的家庭的開支增加至1,776元﹐超過門檻水平688元。至於不需要供樓的家庭﹐平均開支624元﹐超過門檻259元。
按照目前的共識﹐住屋成本佔收入的30%屬於可以負擔的上限水平。
另方面﹐2011年的統計又顯示﹐全國租客家庭共有約406萬戶﹐平均的住宿開支848元﹐其中佔了40.1%超過門檻水平。
這批家庭為數超過162萬﹐平均每月的住宿開支928元﹐以收入30%為可負擔上限相比﹐平均超出了4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