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判囚驗船官上訴 法庭拒受理
【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事隔3年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被控在2013年的海難調查委員會聆訊中作假證供,訛稱驗船時已確認南丫四號上有12件兒童救生衣,但船內並無兒童救生衣。黃被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上訴庭昨拒絕受理。
上訴稱船公司擺道具蒙混 官指無必要說謊
上訴人黃鑑清早前指出,港燈驗船經理及財利船廠職員串通,於驗船時把「道具」兒童救生衣暫放在船上以蒙混過關,故上訴人驗船時看到兒童救生衣。惟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指出,有關說法只是轉移視線,即使行內存在這種做法,亦不代表本案亦出現同樣情G;事實上當時海事處根本沒有執行兒童救生衣需配備足夠數量的規定,故港燈和財利根本沒必要串通作假。彭官認為,上訴人的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遂拒絕受理他就定罪的上訴。
針對上訴人就刑期的上訴,彭官指他身為公職人員,卻在海難研訊中持續講大話,即使給予他機會更正卻堅持說謊。雖然他過往品格良好,而且因本案受精神困擾,但原審法官已給予非常慷慨的6個月刑期扣減,故彭官不認為判刑有錯誤之處。
【案件編號:CACC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