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耀鈞非法僱用外國公民罪成
法官指菲傭不可信 販運人口控罪不成立
【明報專訊】香港移民柯耀鈞被控販運人口案,經發還重審後昨日在卑詩最高法院宣判。法官裁定被告販運人口和提供不實申請資料兩項控罪不成立,但非法僱用外國公民控罪成立,將排期展開判刑聆訊。法官判刑時指,案中菲傭的供詞多次出現矛盾,認為她不是一個可信的證人。
審訊早於7月時已經結束,但法官到昨日才作出裁決。柯耀鈞穿著啡色西裝外套出庭,他的妻子禤藹玲和另一名女性朋友亦到場旁聽,當法官作出裁決後,禤低頭哭泣,由身邊朋友安慰。
法官宣讀判詞時以較大篇幅提及案中菲傭口供的可信性,她說菲傭供詞明顯前後矛盾,出現與事實不符的情況,並多次更改之前的口供。法官先後列出最少7個疑點,當中包括菲傭曾供稱不知道自己申請的是加拿大旅遊簽證,又指護照一直被柯耀鈞保管,無法查看,但當被問及柯何時開始管有護照時,菲傭卻出現前後不一的答案。而國泰航空公司職員作供時亦表明,每位乘客都必須親身持有護照才能登機,證明菲傭的說法並不正確。
另外,法官亦質疑菲傭聲稱遭到柯苛刻對待的說法,菲傭曾表示長期被反鎖屋內,不能外出,但屋苑維修人員作供時卻明確指出大門並沒有反鎖。菲傭又指柯一家從未為她辦生日會,但卻有相片證明他們為菲傭慶祝生日,雖然菲傭堅稱那次是柯耀鈞女兒的生日,但生日蛋糕上卻寫上菲傭的名字。女傭曾供稱在香港為柯家工作時待遇不錯,但抵加後馬上出現巨變,要長時間工作,沒有休假,亦不准到教會,法官質疑柯對她的態度為何會突然改變,認為菲傭只是為了證明抵加後沒有好事發生而誇大其辭。
法官指,菲傭是販運人口控罪中的事主,但她的供詞明顯出現矛盾,故不認為她是一個可信的證人,裁定被告柯耀鈞販運人口罪名不成立,而該控罪也是三項之中最嚴重。
另一項提供不實申請資料控罪,是針對柯耀鈞於香港為菲傭申請加拿大簽證時有否作虛假陳述,法官指雖然柯抵加後的情況與申請時有出入,但這不代表他提出申請時是存心造假,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判處柯無罪。
至於第三項控罪非法僱用外國公民,法官指在警方揭發菲傭非法居留之前,菲傭一直有收入來源,而被告是她的唯一金錢來源。另外法官亦接納警員的供詞,指菲傭一直受聘於被告,幫他照顧孩子和做家務,而柯亦把菲傭的護照藏於抽屜內,以防她逃走,形容這是很多僱主的一貫做法,因此法官裁定柯罪名成立,將排期進行判刑聆訊。
柯耀鈞步出法院時並沒有表現出鬆一口氣,並拒絕接受傳媒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