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看守所虛報在押人數 冒領220萬伙食費
【明報專訊】河南省紀委日前通報4宗追究主體責任及監督責任的案件,其中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警令部主任陳新華,因分管市第一看守所期間涉虛報在押人數,冒領市財政在押人員伙食逾220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問責,今年6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據通報,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陳新華分管平頂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間,該看守所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包括通過虛報在押人數,冒領市財政在押人員伙食費220.06萬元,並截留其中135.57萬元用於其他公務經費支出;將看守所小賣部收取的在押人員家屬存款、盈利等收入,當中175.51萬元用於公務經費支出;違反專款專用規定,將在押人員的勞動收入57.19萬元用於發放警方交通補貼、夜班補貼等。
通報指出,陳新華作為市公安局分管市第一看守所的官員,紀律觀念淡薄,監管意識不強,未能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使本應受到監管的財政資金管理混亂,出現套取財政經費、違規發放福利等違紀違法問題,造成不良影響。
今年6月,陳新華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