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前學生會長馮敬恩因今年1月26日圍堵校委會,被控4項控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港大除在事件當晚報警,現任學生會長孫曉嵐引述校方稱,因應有校委要求,校方2月「再報警」要求調查,有校長級人員已落口供。孫表示,據其了解,馮敬恩其中一項刑事恐嚇控罪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有關。當晚參與行動的學生有逾200人,除馮敬恩外,據悉警方不排除有其他學生涉案被捕。
當晚策劃行動的罷課委員會成員包括前學生會長梁麗幗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等,都表示不怕拘捕,也不後悔當晚行動。
學生會長﹕學生示威不應視罪行
馮敬恩前晚在荃灣家中被捕,昨凌晨2時以1萬元保釋外出,被控一項企圖強行進入、一項刑事疰a、一項刑事恐嚇及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交替控罪)(見表)。孫曉嵐昨晨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指出,據她了解,強行進入是控告馮以暴力方法進入校委會開會的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刑事疰a是指馮進入時損壞玻璃門,刑事恐嚇則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有關。
孫曉嵐昨約見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康諾恩,她引述對方指除事發當晚報警,因應有校委會成員要求,校方2月再報警,有中央管理小組成員到警署落口供,包括康諾恩及其他大學成員,校方向警方提交報告要求調查。孫不知道報告內容,批評校方作為教育機構,不應視學生示威為刑事罪行。
中央管理小組成員包括校長馬斐森、7名副校長、教務長與財務處長。
案發翌日警沒提刑事恐嚇
警方案發後翌日表示,接報有玻璃門損壞及有人強行進入,當日沒提及刑事恐嚇。本報向港大查詢馮敬恩被控刑事恐嚇是否涉及李國章及2月報案事宜,發言人指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
除馮敬恩,身處台灣的前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說,前晚有自稱重案組警員到其家中,要求他就圍堵一事協助調查(見表),有傳李或在阻撓校委紀文鳳乘坐的救護車時,涉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簡易治罪半年內提控 剩一星期
馮被捕一事引起學界強烈反應,港大民主牆昨出現針對李國章的粗言大字報,並斥責港大助紂為虐。《學苑》發表聲明指以校委會為恥,學生從此只會「勇往」,不會後退。前副總編輯王俊杰亦說,「下次拆鈕魯詩樓大概是基本消費」。學聯、多間院校學生會及港大校友關注組亦發出聲明譴責李國章及港大,聲援馮敬恩。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馮敬恩是學生,又是初犯,估計案件會循簡易治罪程序處理,有關起訴須在事發6個月內檢控,事件1月26日發生,距離半年期限只剩一星期,故若有其他學生涉案,警方應會在未來數日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