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之鋒及周永康昨各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成,羅冠聰則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周永康一方求情時指出,他將於9月到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升讀城市設計及社會科學碩士,並計劃攻讀博士,學成後會回港貢獻社會,請求法庭判刑時考慮其學業。有大律師指出,即使周被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也未必影響他到外地升學。 3名被告押後判刑,其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黃之鋒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出,黃參與社會運動令新一代覺醒,行動也非為一己私利及故意用暴力行為破壞社會安寧。羅冠聰一方求情指母親有抑鬱,事發時無意製造事端,他對社會有承擔,準備參選立法會。 針對已報名參選立法會的羅冠聰,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裁判官若認為社會服務令及感化皆不適合被告時,才會考慮判囚。陸又指出,即將往英國升學的周永康若被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未必影響其升學,由於感化令目的是確保犯案者受監察,但監察無特定模式,未必要與感化官會面,可透過電話匯報,過往有被判感化令的犯案者仍可赴外地讀書。陸又說,即使周被判社會服務令,也可於在學校假期時回港完成指令。 羅稱不擔心﹕團隊優秀 羅冠聰在庭外表示不擔心判決影響參選立法會,其優秀團隊面對任何事情也能應對。黃之鋒表示事前已做充分心理準備,同意有參與非法集結,但集會自由是天賦人權,問題從來不在法庭,而是公安條例的內容早應被修改甚至廢除,他說,從沒後悔過與這麼多香港人參與重奪公民廣場的運動。周永康說,裁決後心情愉快,若案件沒令各方對更好的社會及管治有深刻反思,或案件沒令香港對人權、民主、自由、法治有所推進,本案只會被當權者錯置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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