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販毒人贓並獲被判刑 稱憲法權利被侵上訴失敗
【明報專訊】一名亞裔男子,在警方一次聯合掃毒行動中人贓並獲被拘,告上法庭被判販毒罪名成立。儘管他被捕時,警方發現其房間內有1,100克大麻到處亂放,但他說這不能證明大麻是屬於他的,也不能證明他住在那房間內,因而提出上訴,指警方侵犯了他的憲法權利。
不過﹐安省法官在研判證據並聽取警方宣誓證詞之後認為﹐檢控方證據充足﹐加上上訴人與亞裔黑幫有來往,因此「為販賣而持有毒品」的罪名成立。
事情發生在2014年5月﹐多個警隊合作採取"Project Battery"行動﹐對多倫多西區一座共管柏文內某單位進行搜查。警探發現﹐亞裔男子T某就睡在該房間的一張沙發上。警方發現他的一張健康卡,還在柏文單位內多處發現大麻﹐總計超過1100克。另外搜出現金1180元。
警方稱﹐在採取行動之前﹐就已於當年4月監視過T某的行動﹐發現他持有該房間的鑰匙﹐並將他開的車停在大樓停車場。
代表T某的律師稱﹐對於T是否擁有這些大麻存在「合理懷疑」。律師稱﹐無證據顯示T是這單位的經常性住戶﹐也沒有文件指明他和該地址的聯繫﹐因此將他當做訪客者更加適當。
法官稱﹐他明白該案中檢控官是舉證方,但檢控方提供了T某持有大麻的「關鍵因素」﹕搜查當天是清晨時分﹐T某是睡在該房間。他的錢包(內有他的健康卡)被發現在廚房中﹐以及睡房內放了1180元現金。此外﹐警方在搜查前一個月就發現他擁有房間鑰匙﹐他在柏文大樓附近逗留。他的車停在那裡。
為此﹐法官稱﹐「從所有證據中﹐可以唯一合理推斷的是﹐當天被控者的確擁有這些毒品」。
此外﹐T某通過獲取信息(ITO)的方式﹐了解到對他居所的搜查證的內容。他認為﹐發出該搜索證的理據不足。
法官綜合研判搜索證﹐主要是T某和另外3個幫派Asian Assassinz主謀的關係。法官發現﹐此人和幫派的活躍成員有關係﹐他的居所和其中一個主謀之前租用的房間很近﹐他以前被定罪的案情和其中一個主謀有關﹐他可能涉及到另外一個比較近期的販毒案﹐他出現在其中一個主謀窩藏毒品的地方﹐等等。
為此﹐法官判定﹐T某是警方調查的幫派有關的活動中的一個外圍參與者。對他居所的搜查是有足夠理由的。
法官決定﹐上述毒品將被允許作為證據呈堂。T某被控「為販賣而持有毒品」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