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內地《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港學界及業界有不同意見。汕頭大學國際互聯網研究院院長方興東稱,這次的《規定》與過去很多互聯網規章制度經常約束網民的權益不同,是維護網民的個人信息與合法權益。但香港立法會議員則認為,《規定》出台後「對用戶的保障近乎零」。 「官方要求留底 即準備要取用」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他本人並不使用內地App,但建議使用者要小心風險,因為官方既然要求運營商留底,即是有準備要取用,「用得你就預籪禤こ|畀政府知」,雖然新條例亦有規管對App的權限授予,但內地並無相應的私隱條例去平衡,「對用戶的保障近乎零」。 內地從2000年起要求互聯網內容提供商(ISP)保留用戶資料60日,以及要求ISP全部備案,此次是將上述規定延伸到手機App領域。今年初公布的《中國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修訂案則要求,境內網站不得為境外域名提供轉接服務,且要求境內網站須在境內管理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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