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擬立法將「霾」列為氣象災害,交通、環保部門可採取臨時交通管制、關閉公園等應急措施。昨日舉行的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草案第一章,明確將「霾」列為氣象災害。 針對「霾」的防治,條例草案提出,編製城鄉規劃時,應結合土地利用規劃,統籌考慮城鄉地區綠化建設、河湖水系、道路系統和其他公共空間實際情況,完善通風廊道系統,增加空氣流動性。 此外,草案第三章第二十四條指:「公安、交通、水務、市政市容、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教育和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相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可以採取臨時交通管制、調整或暫停大型活動、錯峰上下班、關閉公園、停工停課、限制生產經營單位用水等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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