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葺被指重建佔官地 寮屋戶申覆核阻清拆
【明報專訊】在西貢壁屋新村居住逾40年的七旬女寮屋戶,指於2014年獲西貢地政處批准為寮屋做修葺工程,惟地政總署認為有關工程屬重建而非修葺,西貢地政處於去年要求她還原,建築物的寮屋資格其後亦被取消。女寮屋戶被控非法佔用官地,而地政總署亦於今年3月下令清拆。女寮屋戶提出司法覆核,指有關政策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要求推翻清拆令及恢復寮屋資格。
女申請人78歲 被逐離家園
申請人為78歲的女寮屋戶范華彩(譯音),答辯方為地政總署署長。申請書指出,范於2012年獲西貢地政處批准修葺寮屋,處方除發信表示工程須依照土地牌照的範圍及高度限制以外,並未就工程發出任何指示或規則。寮屋於2014年修葺後,地政總署認為工程是重建而非修葺,取消寮屋資格,范其後不准重返,並於今年2月被刑事檢控,指她涉於去年8月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申請方指出,寮屋或會作為范面對的刑事檢控中重要的證據,而署方的做法亦偏離寮屋政策的原意。
【案件編號:HCAL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