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1歲「學神」趁司機把車匙留在汽車內,趁機把車偷來「練車」,但不久因撞車而東窗事發。他早前承認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沒第三者保險及違反學習駕照規定等5罪,昨被判感化令1年、罰款3900元及停牌1年。裁判官得悉被告患讀寫障礙,質疑他學車的決定,擔心他「50睇100、紅睇鷚鞢v,又指汽車可以是殺人武器,「我無權阻止你(學車),但唔隅悌屭浀鵅v。 認5罪 判感化令停牌一年 案發於去年12月7日下午約6時半,報稱學生的被告邱健(21歲)因記錯學校考試的日期,遂流連學校附近的露天停車場,其間他發現有司機為方便代客泊車,把車匙遺在車內,正在學車的被告偷駕該汽車,欲藉此「練車」,其間不慎撞到另一輛車,發出砰的一聲,停車場保安隨即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只持有「學習駕駛執照」,但他駕車時沒有駕駛教師陪同、沒有展示適當的字牌,而且在牌照規定的時間外駕駛。此外,由於被告未獲事主同意取用汽車,故他駕駛該車時並沒有第三者保險。 根據感化官報告,被告雖然有讀寫障礙,但沒放棄自己,而且與家人關係不錯,生活檢點。勞教中心報告指出,被告身形太肥胖,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陳炳宙判刑時指出,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而且他已經被還押3周,相信他已受到教訓,故決定判處感化令及罰款,其間須遵守宵禁令,並取消他的學習駕駛執照。裁判官又特別勸患讀寫障礙的被告,雖然他無權阻止被告學習,但希望被告不要「害人害己」,斷送自己的一生。 【案件編號:TWCC7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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