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16歲女四處奔波申冤 兄被關500日後獲釋
【明報專訊】 廣東揭陽年輕男子阿海(化名)兩年前被指曾參與一宗搶劫案而被捕,後判刑1年半。其16歲妹妹堅信哥哥無罪,隻身赴廣州請律師為兄申冤。今年2月底,檢察機關終撤回指控,將其釋放,此時阿海已被關押超過500天。阿海其後要求賠償義務機關支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約44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昨日開庭聽證,並未宣判。
阿海2013年在廣州白雲機場打工,根據公司要求,他每年都要回家鄉派出所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才能繼續工作。前年年中,阿海回揭陽辦理無罪證明時,卻有村民指他已成了當地警方網絡追逃對象,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同年9月,他到村委會和派出所順利拿到證明,但在派出所辦證時,卻被以涉嫌參與4年前一宗團夥搶劫案遭扣查。
原來2010年5月5日晚,揭陽市榕城區榕東街道曾發生過一宗團伙搶劫案,警方將3名疑犯中的兩人抓獲,而兩人正是阿海的前工友涂某和小學同學何某,兩人被抓後均指認阿海參與作案。阿海稱,他和該兩人曾打過架,關係不太好。2015年9月6日,榕城區法院一審認定阿海構成搶劫罪,鑑於犯罪時未滿18歲,遂判囚1年6個月,並罰款6000元。阿海不服上訴。
阿海妹妹阿茹回憶,2010年時,哥哥在揭陽漁湖一間電機廠打工,當他聽說兩個朋友被抓後還專門回了一趟家,「如果真的參與搶劫,不可能這麼明目張膽」;就算後來外界傳言他參與搶劫,他仍敢於回家辦無罪證明,「他還因為該不該躲起來跟我爸吵了一架,他說我沒做就是沒做,為甚麼要躲起來」。正是哥哥的坦蕩,讓阿茹堅信他是清白。
阿茹得知哥哥被抓後辭職回家,不但為哥哥請律師、聯繫相關證人出庭,而且還獨自跑到廣州求助,「錢沒有可以再賺,但罪名是一輩子的事,我一定要替哥哥申冤!」最終今年2月底,檢察機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回對阿海的指控及釋放他。當提及到妹妹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時,阿海的眼媟L微泛紅:「很感謝妹妹對我的信任,一直堅信我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