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優步)的7名司機,被指以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及沒備有第三者保險,去年被警方「放蛇」拘捕,其中5人早前否認「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案件昨預審。庭上透露,雙方將爭議《道路安全條例》的合憲性。 5名被告分別為陳子麟、梁愷信、劉均榮、陳鍵豐及陸振邦,年齡介乎29至53歲。控方表示證人包括運輸署職員及保險公司職員,若控辯雙方同意則毋須在庭上傳召。控方另須傳召4至5名證人,包括「放蛇」警員。控方申請就憲法事項進行初步聆訊,據悉辯方將爭議《道路安全條例》中,關於車輛使用限制的合憲性。案件押後至9月12至14日初步聆訊,被告毋須出席,正式審訊則訂在11月30日至12月13日,5名被告將分開受審。 【案件編號:KCCC274-277、2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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