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命「奪回街道」始決定圍捕 芬頓若革職 律師稱荒謬
【明報專訊】被指於6年前下令圍捕大群G20峰會示威者的警司芬頓 (David〈Mark〉Fenton)紀律聆訊昨日繼續﹐並由辯方律師陳詞﹐代表芬頓的律師
巴拉爾提(Peter Brauti)表示﹐以訓誡作為芬頓的懲罰已略為過重﹐若要將一名只想恢復社會秩序的警司革職則更荒謬。
巴拉爾提指出﹐芬頓當日是在非常情況下接替指揮官一職。在上層下達「奪回街道」的命令下﹐芬頓只能作出圍捕的決定。
他強調當日的錯誤決定並不是芬頓一個人所做成﹐乃整個指揮部的過失﹐稱若他需要為事件負責﹐在他之上的高層則更難辭其咎。他又指﹐芬頓並非毫無悔意。事實上﹐他在被定罪後已道歉。
有不少當年被捕的人希望芬頓能被革職﹐但巴拉爾提指難用一般情況與當日作比較﹐革職更「顯然是荒謬」的懲罰。檢控官Brian Gover昨要求對芬頓作降級懲處﹐但巴拉爾提指﹐降職會為芬頓帶來約4.5萬元的薪金及福利損失﹐又指即使以訓誡作為懲罰已略為過重。
芬頓去年8月被判兩項非法逮捕與一項失信行為罪名成立。三項罪名均指向他在2010年6月G20峰會對付示威者的處理手法。當時他下令防暴警察將數百名群眾圍困在市中心十字路口並進行大規模逮捕行動。退休法官咸美頓(John Hamilton)指﹐芬頓當時並無理據採取極端措施﹐又指群眾有示威權利。